中部機場支局
名古屋入國管理局中部機場支局管轄中部機場。
管轄或分管區域 |
[各種在留關係申請 *1]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遞交申請 *2] |
---|---|
業務內容 | 479-0881 愛知縣常滑市中央1丁目1號CIQ棟3層 |
接待時間 | (業務時間) 8點30分~12點00分,13點00分~17點30分 (周六日等休息日除外) |
名稱 | 電話 | 業務內容 |
---|---|---|
總務科 | 0569-38-7410 | 總務、人事、會計等 |
偽造文件對策室 | 文件鑒別 | |
審查管理部門 | 0569-38-7413 | 審查管理 |
第一審查部門 | 登陸審查事務室 0569-38-7411 |
出入(歸)國審查 |
第二審查部門 | ||
第三審查部門 | ||
保衛部門 | 0569-38-7415 | 強制遣返業務 |
補充事項
- ※1 關於「各種在留關系申請」。 原則上,應在管轄作為申請人的外國人的居住地的地方局或支局或分管派出所辦理手續。
- ※2 關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遞交申請」 原則上,應在管轄作為申請代理人的接受機構所在地或親屬居住地的地方局或者支局辦理。此外,請注意部分派出所不辦理在留資格的認定證明書的遞交申請。
- ※3 如有其他不明之處,請諮詢最近的地方入國管理局、支局或者派出所。